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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海外学院户外10KV环网柜采购及相关服务邀请函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11-04

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海外学院

户外10KV环网柜采购及相关服务邀请函

特别提示:

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决定就海外学院户外10KV环网柜实施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注意以下特别提示:

1.请认真阅读本采购公告,按照项目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如对本邀请书内容和要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立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授权代表线上(校外人员进校线上申请指南:http://bwc.njtech.edu.cn/info/1015/1006.htm)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2)授权代表全部从江浦校区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如驾驶车辆入校,校内车速不得超过30km/h,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均需佩戴口罩,不接触与采购项目无关的我校教职人员和学生;

4)校外人员进校线上申请指南:http://bwc.njtech.edu.cn/info/1015/1006.htm

入校申请通过审批后,校外人员入校前请扫校门口的入校二维码进校;

5)校内审核人:吉久阳,工号5421,手机号:13770857448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海外学院户外10KV环网柜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数量、预算: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

备注

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海外学院户外10KV环网柜采购及相关服务

2

19.8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二)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三)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

(四)工期要求:接甲方通知进场12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五)付款方式: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20%

第二次:货到现场验收合同后付至合同价的80%

第三次:通电调试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

第四次:质保期满后付清3%质保金,无息

每次付款时乙方需开具正式商业发票。

(六)报价要求

(1)响应报价以人民币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方式报价。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采购、包装运输、上下力费、检测、复检、质保、保险和管理、利润、税金等所应有的各项费用,并包括合同中所包含的所有责任、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费用。甲方不接受其它另外附加计算的费用。结算时数量按实结算,单价不变。

2)本次竞价的最高限价为19.8万元。

(七)质保及验收要求

(1)所供产品质保期为2年,计算时间以通电运行24小时后算起。

四、响应须知:

(一)响应供货商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所需设备制造生产和销售内容;

6、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响应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并提供原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未经采购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分包、转包;

(三)响应文件的内容构成

1、资信证明文件

2、响应函及履约承诺书

3、公司简介和质量标准;

4、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且需提供有效期内所投品牌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6、响应报价表:响应报价表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须按照采购文件统一格式进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对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的响应情况;

8、有关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

9、拟派项目经理资质及相关证明;

10、质保期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1、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响应供应商无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12、响应供货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13、响应供货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网站、E-mail联系方式;

14、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及评分索引表;

15、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邀请书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六)响应文件的份数及密封

1、装订: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2、封装:响应文件须按分包号分别独立装袋密封封装,封口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2),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外包装上要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货物名称及响应供货商名称(盖公章),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未按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七)成交原则

1、评审办法:本次自行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组织集体谈判,依据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进行谈判。

2、成交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实质性响应采购邀请书的前提下并提交最终报价后,根据采购邀请书中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其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将评审得分次之的响应供应商递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价格分

6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最终报价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60

技术分

25

产品性能概述

5分)

产品概述是否全面、详细、具体、准确,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比。(5分)

产品概述全面、详细、具体、准确的得5分;

产品概述较全面、较详细、较具体、较准确的得3分;

产品概述一般、准确性一般的得1分;

无描述不得分。

实施方案

20分)

供货、配合安装调试及验收通电方案 (5分)

方案完整严谨可行的得5分;

方案较完整较可行的得3分;

方案不完整基本可行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优化设计方案(5分)

方案完整严谨可行的得5分;

方案较完整较可行的得3分;

方案不完整基本可行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用户培训计划及培训方案(5分)

方案完整严谨可行的得5分;

方案较完整较可行的得3分;

方案不完整基本可行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品备件供应情况及维保优惠条件(5分)

优惠条件合理且可行的得5分;

方案较合理且可行的得3分;

方案不合理可行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商务分

15

业绩

8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1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变电所高低压变配电项目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8分,未提供不得分。(合同应能反映相关内容,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合格证明)。

售后服务

5分)

评委根据售后服务措施综合打分。(5分)

有健全的售后服务及质保体系,质保措施可靠且针对性强的得5 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针对性一般3分;

售后服务方案不太完整、不太全面的1分。

同时提供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质保服务 2

在质保期2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一分,最高得2分。同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八)公告与通知书:根据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参与谈判的服务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质疑的,需在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提出质疑。确认无质疑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对质疑答复结果不满,可在收到答复函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

(九)合同与发票

1、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必须与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做实质性修改。应在成交通知书落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对成交结果的自动放弃。随后一年内学校不接受其参与本校采购活动。供应商由此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

3、发票: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受时间:20241112日下午2:30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1112日下午2:30

(二)响应文件接受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景星苑二楼207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1112日下午2:30

(二)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景星苑二楼207会议室

(三)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七、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景星苑二楼

八、本次自行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曹老师  电话:025-58133216

疑问咨询现场查看:韩老师 电话13801588126

对项目需求和评审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和程序环节的询问、质疑向联系人提出。供应商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书面提出。

附件:1、《项目需求》

2、《合同模板》


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