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决定就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亚青南路路灯实施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注意以下特别提示:
1. 请认真阅读本采购公告,按照项目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如对本邀请书内容和要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立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线上(校外人员进校线上申请指南:http://bwc.njtech.edu.cn/info/1015/1006.htm)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2)授权代表全部从江浦校区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如驾驶车辆入校,校内车速不得超过30km/h,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
(3)授权代表进入我校校园期间均需佩戴口罩,不接触与采购项目无关的我校教职人员和学生;
(4)校外人员进校线上申请指南:http://bwc.njtech.edu.cn/info/1015/1006.htm
入校申请通过审批后,校外人员入校前请扫校门口的入校二维码进校;
(5)校内审核人:吉久阳,工号5421,手机号:13770857448。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亚青南路路灯采购
二、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数量、预算: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备注 |
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亚青南路路灯采购 | 13套 | 3.8万元 | 详见附件1 |
(二)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三)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四)工期要求:接甲方通知进场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五)付款方式:
(1)货全部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安装完成通电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付款,审计后付至审定工程总价的97%,余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2)如实际需求数量有变化,按实结算,单价不变。
(六)报价要求
(1)响应报价以人民币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方式报价。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采购、包装运输、上下力费、检测、质保、保险和管理、利润、税金等所应有的各项费用,并包括合同中所包含的所有责任、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费用。甲方不接受其它另外附加计算的费用。结算时数量按实结算,单价不变。
(2)本次竞价的最高限价为3.8万元。
(七)质保及验收要求
(1)所供产品质保期为2年,计算时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四、响应须知:
(一)响应供货商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响应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并提供原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未经采购项目负责人允许不得分包、转包;
(三)响应文件的内容构成
1、资信证明文件
2、响应函及履约承诺书
3、公司简介和质量标准;
4、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书;
(3)身份证复印件;
5、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6、响应报价表:响应报价表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须按照采购文件统一格式进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对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的响应情况;
8、有关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
9、拟派项目经理资质及相关证明;
10、质保期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1、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响应供应商无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12、响应供货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13、响应供货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网站、E-mail联系方式;
14、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的格式详见《附件2:响应主要文件格式》。
(四)响应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邀请书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六)响应文件的份数及密封
1、装订: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
2、封装:响应文件须按分包号分别独立装袋密封封装,封口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外包装上要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货物名称及响应供货商名称(盖公章),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未按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七)成交原则
1、评审办法:本次自行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组织集体谈判,依据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进行谈判。
2、成交方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成交价法。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根据报价、售后服务等承诺情况,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作为中标结果。
(八)公告与通知书:根据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参与谈判的服务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质疑的,需在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提出质疑。确认无质疑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对质疑答复结果不满,可在收到答复函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
(九)合同与发票
1、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必须与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得做实质性修改。应在成交通知书落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对成交结果的自动放弃。随后一年内学校不接受其参与本校采购活动。供应商由此造成学校损失的,学校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
3、发票: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受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9:30前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9:30
(二)响应文件接受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景星苑二楼207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9:30
(二)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景星苑二楼207会议室
(三)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七、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
采购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景星苑二楼
八、本次自行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曹老师 电话:025-58133216
疑问咨询:韩老师 电话:13801588126
对项目需求和评审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和程序环节的询问、质疑向联系人提出。供应商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书面提出。
附件:1、 项目需求
2、《响应文件主要格式》
2、《合同模板》
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