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
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实验楼废水收集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建设项目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废水收集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标段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1 、本招标工程概况 :
(1) 工程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废水收集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生工楼西侧;
(3) 工 期:30日历天;
(4) 工程造价:约15万元;
(5) 招标内容:生工楼等三个实验楼实验室废水汇集管道、集水井、虹吸罐、积水罐、水泵、带压废水管道的供货和安装。
2 、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②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
④ 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造价在50万及以上的工业或实验室污水处理工程(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中列明的时间、金额为准)。
3、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
(3) 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业绩证明;
(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的建造师满足“苏建规字[2013]4号”文的规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上(1)-(10)项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或缺项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申请人可到下列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开始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5年3 月12 日至2015年 3月17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时3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 时至16 时,在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层)报名。
招标人:南京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电话:15895963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