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工业大学的委托,就其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建工程配电箱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苏教发【2014】6号
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
公告标段名称:配电箱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资金来源:自筹,国有非政府资金
招标数量: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招标内容在经营范围内;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报名(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内容为准,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开标日当天中国银行挂牌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②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CC证书(3C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且涵盖所投标配电箱的模数化照明箱、双电源切换箱、动力箱、动力柜、照明计量箱、消防巡检柜CCCF),提供证书原件核查。
③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类似配电箱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核查)。
4)信誉要求: /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要求:
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没有出现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投标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如未满足上述要求,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二)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 月14日,每天上午9 :00 至 11 :00 ,下午14 :30至 17 :00。
2、发售地点:南京市嘉陵江东街18号13层 。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30 日14 :00 。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5室 。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名称: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嘉陵江东街18号13层
邮编: 邮编:210000
联系人: 联系人:陈工
电话: 电话:15895963379
传真: 传真:
八、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