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高层次人才公寓63#~66#工程配电箱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高层次人才公寓63#~66#工程配电箱及相关服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户内配电箱 |
AL-4 |
台 |
4 |
63# |
2 |
户内配电箱 |
AL-5/6 |
台 |
2 |
63# |
3 |
户内配电箱 |
AL |
台 |
4 |
64#、65# |
4 |
户内配电箱 |
AL |
台 |
1 |
66# |
5 |
多媒体箱 |
高580mm*宽440mm*深130mm |
台 |
11 |
含电源模块 |
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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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验收、维保服务等等。
2.2交货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高层次人才公寓63#~66#工程施工现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日内箱体开始供货,其余可以根据施工进度分批供货,但应根据需方的工程进度要求及时供货到位,20日供货完毕。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其他:卖方所供设备、材料质量保证期2年,计算起始时间从项目竣工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开始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企业为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销售)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配电产品生产经营项目;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具备投标设备的“检测报告”、3C证书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
5.1获取时间:2017年 3月20日至 2017 年4月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在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02室)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基本建设处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工业大学
地 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 编:211800
联 系 人:魏青
电 话:5813924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楼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高 腾
电 话: 025-83581353
传 真: 025-83581350
电子邮件:3309389@qq.com
2017 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