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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配电房变配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4-11

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配电房变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邀请函

我校将对重点实验室配电房变配电设备安装工程进行招标,诚挚邀请具备一定条件且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招标程序开展招标工作。请参加的单位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投标人须知

2.1 投标人的资格及审核:具有独立法人并具有进网许可证(承装、修、试,445),送变电专业承包3级以上(含3级)的,同时愿意接受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相关企业,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经营实力、固定资产、质量信誉、服务能力和协作精神进行审核,投标人有义务向招标人提供真实的书面材料或复印件。

2.2 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以便评委询标。

2.3 投标报价要求:

2.3.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法(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提供)。

2.3.2按规定的投标报价汇总表(见附件)填写。

2.3.3投标报价应按照《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材差、人工、机械费用的调整和相应的取费。

2.3.4报价为施工完毕的价格,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设备调试费。保险费、税金、综合间接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3.5投标企业必须响应工程量清单、材料要求、施工要求。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内容单价包死,工程量按实调整

2.3.6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均由甲方指定品牌,所有产品元器件、仪表等须用国内品牌产品,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有开关全部采用ABB、天津施耐德或西门子产品,电线、电缆采用远东、江南、上上。

2.3.7所有乙方代购材料必须先报经甲方认可,监理验收,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方可进场使用。

2.3.8投标采用定额工料法,根据现行的施工规范,完成甲方提供的工程量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序和工作内容,套用相关的定额及取费标准,计取材差,计算总价及优惠率。

2.4 学校不安排中标企业在现场及校内食宿;

2.5 招标的时间、地点:

愿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4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7年4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到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层(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电话:(18168402953)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答疑时间、地点: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将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5月3日下午14:00在南京工业大学基本建设处办公室进行,投标截止期为开标时间。

2.6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次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次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2.7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全部费用。

2.8 投标单位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人民币(该费用不予退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工业大学

联系人:魏科长

联系电话:025-581392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16840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