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高层次人才公寓项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浦发改投资字[2015]3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京工业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门窗采购及相关服务(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门窗采购及相关服务
2.2交货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学府苑预留地块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在签订合同之后的3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其他: 合同估算价:6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仅接受制造商投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含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牌价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门窗,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4 1)、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信誉要求:提供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核查)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供货金额65万元及以上的(厂房除外)铝合金门窗合同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供货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中:业绩时间及供货金额的认定依据为供货合同,如供货合同没有反映相应的认定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2017年5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 。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先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本单位的CA证书,并到业务受理柜台激活专业交易系统登陆权限后,持CA证书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工程(e路阳光)"交易系统参与投标流程。已办理过CA证书的单位应先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柜台激活本单位CA证书的“e路阳光”登陆权限。CA证书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员入网办事指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202开标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5月5日 到 2017年5月12日为止。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3楼
邮 编: / 邮 编: 210024
联 系 人: 魏青 联 系 人: 高腾
电 话: / 电 话: 025-83581353
传 真: / 传 真:025-8358135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309389@qq.com
2017 年5 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