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邀 请 书
我校拟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东入口复建项目-沥青道路工程进行招标,现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招标决定施工队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铺设沥青混凝土;压实二灰结石,挖运土方至校外。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采用规范中文术语,投标报价。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有关技术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工程进度表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6)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7)近年来高校等其它单位道路施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内容合同)
5、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三、有关事项
1、招标文件应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均需密封,封面注明:收件单位: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工程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东入口复建项目-沥青道路工程;投标单位全称、地址;封条加盖公章,信封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未按以上要求,拒绝接受投标。
3、澄清与修改: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单位可就招标文件内容向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招标单位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提前通知各投标单位。
4、投标前期,投标单位可进行咨询和现场勘察。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必须于2021年12月23日下午14:30前将标书送达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会议室。
6、开标与评标:由我校组织招标小组评标进行评审,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作为中标结果,公布评审结果一个工作日。
7、澄清与保密:在评标结束后,签订合同前,评标小组有权使用书面形式向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招标单位无需向未中标单位公布评标的有关内容。
8、联系人:刘阔老师 025-58139247
四、其他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经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10%。乙方开始备料准备进场。
2、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80%。
3、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审定总价的97%。
4、经甲方使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工程余款为审定总价的3%。
5、工期要求:15日历天。
6、施工单位工作人员食宿自行安排。
南京工业大学基建处
2021年12月20日